网上出租私家车租车人和车都没影了
拿着法院的胜诉判决书,市民刘先生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。去年10月,他把自家的一辆捷达轿车租出去,但
租车人连人带车再没了踪影。因为双方有租赁合同,所以警方还无法以诈骗立案。无奈的刘先生将租车人起诉到法院。但租车人并未现身,法院的缺席判决并不能保证刘先生拿到属于自己的7000元赔偿,眼下他甚至连自己的轿车都不知道在何方。
网上出租私家车
刘先生告诉记者,自己有一台红色的捷达轿车。去年10月份,刘先生打算将捷达车处理掉,换台新车。“看到有人把私家车出租,便将车照片和基本信息放到网上。”刘先生说,没几天,一名姓张的男子给自己打电话称,要租车,等见面看车后,男子表示满意并当场签订租赁合同。
昨天上午,在刘先生提供的合同书上,记者看到汽车租赁时间是从去年10月5日至11月4日。每天租金为60元钱,共1800元租车费。“正常是要收保证金和一个星期的租金720元,但他说自己没那么多钱,就用身份证作抵押交了200元钱。”刘先生说,虽然双方在合同里补充了10月8日前将720元补齐,但对方始终以没钱为由拖延。
到期不还车承租方不见了
眼看车的租期快到,刘先生没拿到一分租金。“租车人总挑车的毛病,一催租金就让我再缓两天。”刘先生说,因为对方身份证还在自己手里,便没多留心眼。租期将满前,刘先生给张某打电话。对方表示,在丹东干活,回大连后,会将1800元租金全部缴清,还会多付一个月的租金。“可过了一天,我再打他电话时,发现电话停机了。”随后,刘先生报警,并确认张某身份证信息为真实信息后,刘先生找到对方家里,可张某根本不住在这里,对方也不认识他。
判决书在手却拿不到钱
刘先生每天都不定时拨打对方电话,但始终是停机状态。昨天,记者拨打了这个电话,依然是停机。刘先生说,因为张某和他签订租赁合同,只是合同纠纷,警方无法以诈骗立案。无奈他只好到法院起诉。
近日,法院在没有被告到场的情况下宣判,张某应补偿刘先生7000元。 “虽然我胜诉了,但找不到人,还是一分钱也拿不到。”刘先生说,他希望对方赶紧现身,将车和欠款归还给他,其他的他也不想再追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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